批判政治冷感(2)

你缘何政治冷感?(二)——“真正民主”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同一

文承上回,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使得个体被撕裂为了市民与公民,过着双重的生活。他的类生活仅仅存在于政治领域之中,在此他只能作为抽象的主权中的“平等”的一员实现他的被“宣告”的所谓的“普遍性”,但是在现实的市民生活之中,他又要作为一个自私自利的人过着与自身的类本质相对立的生活,与他人处于持续的对立和冲突之中。
那么,这里又引出了一个问题——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处于未分离状态,人们就会关心政治了吗?就不会政治冷感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或者是不完全否定的。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当中指出:“在中世纪,财产、商业、社会团体和人都是政治的;在这里……一切私人领域都有政治性质……中世纪是现实的二元论。” 在前现代的君主制、民主制和贵族制中,国家和政治制度与人民的生活直接同一,市民社会就是“国家的市民社会”,其本身就具有政治的属性。但是在中世纪,普通的农民、纺织匠、铁匠这些人难道很关心政治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这里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同一,是政治等级与社会等级的同一,政治制度与人民生活的直接同一,这种未分化的状态是“不自由的民主制”,在这里,人虽然构成了国家的现实原则,但他们是不自由的人,它们的发展水平远远低于现代国家所已经达到的政治解放的高度。这种同一对于人民来说是一种侵凌,他们依旧不是行使着政治权力的主体,而是被政治权力介入的主体,这种同一不在于行使,而在于介入。
简单了解后,我们可以认识到,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同一是一种前提性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完全的充要条件。那么,究竟既然单一的同一还不够,那么还需要怎么样的一些条件呢?是福利国家?是议会选举?都不是,在马克思看来,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对立恰恰是政治的与非政治的对立,是逻辑上的A与非A的对立,这种对立不可能通过任何逻辑中项来中介,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的彻底解决需要一种新的机制,以使得对立的双方获得真正的统一,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为此所提供的答案就是“真正的民主制”,“在民主制中,形式的原则同时也是质料的原则。因此,只有民主制才是普遍与特殊的真正统一”。
真正的民主制必须是一种自由的民主制。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明确地指出了民主原则的主张:“人民是否有权为自己制定新的国家制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因为国家制度一旦不再是人民意志的现实表现,它就变成了事实上的幻想。” 只有作为人民的自我规定的真正的民主制才是以人自身作为出发点的,并因此才构成真正的国家的本质。马克思所主张的又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一种民主制,不管是自由主义者所设计的代议制民主还是古典国家主义者所设想的直接民主制,在实际上都已经预设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在这一点上,共和制和君主制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君主制与共和制之间的争论实质上是抽象的国家范围内的争论,现代国家的政治解放也不过是一种半自由的、局限在抽象的政治国家范围之内的“解放”。
故而,分离问题的解决因此并不是简单地归复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未分离的状态,真正的民主制不仅要在自身之中保存现代国家所已经实现的政治解放,还必须进一步建立在对作为整体的人的自由的确认的基础之上。而这种同一的升华只有在‘人’成为国家制度的原则时才可能,马克思所主张的这种“真正的民主制”中包含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同一不仅要求政治国家的解体,也要求市民社会的解体,即政治国家的去政治性的和市民社会的去私人性,正如其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的:“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灭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共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这就意味着,一方面,要消灭国家,国家将失去它的政治性质,成为真正的国家,政治不再构成国家自身,而只是人民的自我规定的一个环节。(注意,去政治的不是非政治的,而是社会的,不能用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的旧唯物主义者的视角来看待,这是一种片面的幻想。)另一方面,市民社会也将会消除它的市民的即私人的性质,成为真正的社会,各个特殊领域的私人本质将随着国家制度或政治国家的彼岸本质的消除而消除。
在这里,真正的国家就是社会,正如真正的社会就是国家一样,国家与社会在此合二为一,在这里,国家制度在这里表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即人的自由产物;在这里,完整的人才得以在他的全部生活中自由地发展自己全部的本质能力;在这里,自由人的联合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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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了

分析的好呀,所以为啥要批判呢?